刑事诉讼中,被刑事拘留者与家属的会见时间安排通常分为几个阶段。
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告知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这是对家属的初步告知,而非直接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被刑事拘留者在拘留期间,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不受时间限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除外)。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了解情况、带话、提供法律帮助,并通过律师间接了解被拘留者的情况。
家属直接会见:家属直接会见被刑事拘留者的时间安排,通常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具体来说,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家属可以按照法院安排申请旁听。判决后,服刑人员被送到监狱后,家属便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去探监。如果还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联系看守所询问预约会见时间。
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具体操作可能存在差异,家属应根据当地办案机关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