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流程
♢流程:双方亲自在同一时间去民政局申请→双方共同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渡过30天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渡过后的30天内亲自共同办理登记→颁发离婚证♢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1、建议先电话咨询是否需提前预约:现湖南大部分地区不需要提前预约,但可能需要排队,但笔者建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公众号等方式联系当地民政局,避免跑空。
2、第一次去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①双方户口本;②双方身份证;③双方结婚证。需注意⚠: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填写后会有两张回执单,双方各拿一张,千万不要弄丢了,第二次去民政局需要携带交给工作人员;②第一次去民政局不需携带离婚协议书;
3、渡过30天离婚冷静期:
4、第二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①双方的两张两寸单人证件照;②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③《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④离婚协议书。需注意⚠:①离婚协议书必须携带,建议手机留存电子档以便现场修改;②第二次去民政局的时间为冷静期过后的第31~60天内,切记:若一方未出现或者过期不来,都是视为放弃离婚登记,若想再次离婚又须依以上程序重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