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要回老家办理吗?
原则上,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现在很多的婚姻登记机关在政务中心或市民之家,需看具体地区)办理。但现在有大部分地区实施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也就是意味着在试点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其他省市的结婚登记及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3〕34号)文件:也就是只要一方婚姻登记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是以上21个省(市、区)之列,那么就不需要回到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所以,现在离婚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异地办理啦!
但需注意⚠:
1、现全国仅限“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试点地区,湖南省未列入试点地区范围。
2、未在试点地区内的省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还是需要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3、在试点地区,夫妻除了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必备的离婚材料(具体有哪些材料,可以看这篇文章)外,还需要准备一方在试点地区的居住证(居住证需要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