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25年。拘役,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的刑罚,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
有期徒刑的服刑地点通常是监狱,犯罪分子需要在监狱中完成判决确定的刑期。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通常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执行;
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同样是判处6个月,如果被判处拘役6个月的,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不会构成累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罪犯,如果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就构成累犯,则不能判处缓刑,还得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