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转给女子,女子也承诺从此二人形同陌路,互不相欠…….
案例二:欲望的深渊某男子和某已婚女子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很快建立了男女关系,后已婚女担心影响家庭不想再维持这种关系,向男子提出不再来往,男子原形毕露,言道:我平时可以不发短信,不打电话给你了,但你一个月至少陪我一次,时间你自己安排都可以。已婚女言道:你就是个典型的流氓,怪我当初看错了你,男子言道:这样吧,你不喜欢流氓,那我就当一回君子,但君子爱财,你给我10万元就行。你自己选,想让我当流氓还是君子,要不我们那点事你老公很快就知道。女子无奈付给男子10万元。
案例三:前妻的报复某已婚男官员在出席某次活动上认识一女子,后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其妻子知道后非愤怒,本想将此事公于天下,但考虑到丈夫的前途,于是作出了明智的选择,提出离婚,要求男官员净身出户,离婚后五年,前妻已将离婚所分得的财产用尽,而男官员与女子正过着甜蜜的日子,前妻越想越气,于是翻旧账,让男官员再付自己100万元,否则将其受贿之事告知纪委,男官员担心前途,给了前妻100万元。以上三个案例中索要费用的一方其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三个案例中通过威胁或要挟他人的方法取得财物的行为均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让自己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就是在实施某一行为之前先咨询律师,弄清楚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懂得何可为,何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