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权争取试管宝宝的抚养权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即使试管宝宝与父亲没有遗传学上的亲子关系,但其在法律上是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作为孩子父亲,应该怎样做才能争取到呢?笔者将从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分析:
一、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下: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孩子年龄在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孩子年龄在八周岁以上: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