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前述规定,若某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规定领取了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明确载明公司的成立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据此可知公司自上述时间起已经合法成立,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虽然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部分载明“筹建”,但营业执照中对经营范围或事项作出的表述或限制,不具有否定义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效力。[3]公司已经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行为,表明公司已经合法成立。
关联规定:新公司法第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