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人民法院一般如何判决的

2024-11-21 1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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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入室盗窃涉嫌盗窃罪,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司法实践当中,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越大,届时需要依法承担的刑事处罚会越严重。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一、入室盗窃人民法院一般如何判决的

  入室盗窃一般构成盗窃罪,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成立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您,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入室盗窃

  三、盗窃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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