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检察院把案子移交法院后的开庭时间是,若是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复杂案件则开庭时间较晚,人民法院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一、检察院把案子移交法院多久会开庭
检察院把案子移交法院后,开庭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依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后,会依法通知相关各方,包括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
2.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若案件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审理期限则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3.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4.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审理期限可以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延长。
5.当案件改变管辖或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移送人民法院,审理期限会重新计算。
因此,检察院移交法院后的开庭时间,需结合案件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刑事案件移交后开庭时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其开庭时限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拘留后多久案件转交检察院
关于拘留后案件转交检察院的时间,法律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若认为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则应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