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入境的规定

2025-02-10 1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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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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