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属于违法行为。
“好评返现”是网络经营者为了获取较好评价,以返回少量现金或给予购物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做出“好评”的行为。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反规定,通过物质利益诱导用户对商品或服务作出正面评价,扭曲了消费者的真实反馈,误导了其他消费者,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