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彩礼要还吗,购房款要分割吗,听甘律说

2025-02-24 16: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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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离婚时可主张返还彩礼:

  1.未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未正式登记结婚,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可能需返还;

  3.给付导致生活困难:支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需举证,如负债、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等)。

  二、关于购房款项的归属

  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等情况综合判断:

  1.婚前购房

  -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房产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

  2.婚后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或按贡献比例分割)。

  -若购房款明确为婚前个人财产(如彩礼单独用于购房且有证据),可能按出资比例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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