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签字追认对债务的认定;
2.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共同债务的情况
若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在丈夫死后,妻子是需要对该债务进行偿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法律仅保护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是法律所禁止的。
在没有其他可用于偿还该债务的资产的情况下,名下的房产若为丈夫个人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则会被进行拍卖偿还该笔债务。
非共同债务的情况
妻子若有相关证据证明该笔债务为丈夫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借款,且并未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即证明该笔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妻子和女儿作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
房产若为丈夫个人财产则会被法院进行拍卖偿还债务;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的一半产权属于丈夫的遗产。
若放弃继承丈夫的遗产,继承人便没有偿还该笔债务的义务,丈夫所有遗产会被用于清偿债务。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