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层面上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什么
患关系实质是具有契约性质的信托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医患关系是以社会主义法制为保障建立起来的信托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其本质是具有契约性质的信托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二、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
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如下: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即私生活秘密权,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身体和健康方面的任何秘密,所以才有一个需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所以不等于只要接触到患者的隐私就是侵犯隐私权。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患者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但是患者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生的独立处置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法律医患关系
三、怎么处理医患关系纠纷
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需医务部解决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医务部在按受患方书面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该医疗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真相,组织专家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