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当事人: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开大货车,因躲避人导致车撞坏了,老板给车买保险,没有给人买保险,根据交警给出,躲避人有7成责任,而车有3成责任,这个保险给赔付了,现在老板叫躲避人的家属赔偿他修理车的责任,可能家属躲避人家属赔偿修理有争议,现在老板想追员工的责任,因为这个事,老板托欠了我几千工资
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你是否需要承担车辆损失赔偿责任,需视具体情形而定。分析如下:
责任承担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你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由老板承担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只有当你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老板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才有权向你追偿。若你是正常驾驶,为躲避行人导致事故,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老板无权向你追偿。
工资拖欠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老板不能以交通事故为由随意克扣你的工资。即使你需承担部分车辆损失赔偿责任,老板也应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从你的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你可以先与老板协商,说明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告知其若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车辆损失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