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26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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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可能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相关事宜进行约定,而财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时备受关注的焦点。那么约定期间离婚该如何计算财产呢?接下来为你详细解答。
当涉及约定期间离婚财产计算时,首先要看夫妻之间是否有关于财产分割的有效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按照该约定来处理财产。这种约定具有优先性,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的工资收入就不需要进行分割,各自归各自所有。如果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比如房产、车辆等按照一定比例分配,那么也应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有效约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在约定期间离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很多人会关心是否可以反悔。一般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反悔。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对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受胁迫方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请求。而且,如果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仅仅是因为一方事后觉得协议对自己不利而反悔,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的。因为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约束力。
在约定期间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往往还会涉及债务问题。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对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该约定也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而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例如,一方在婚前的债务,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区分开来,避免一方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
综上所述,约定期间离婚财产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夫妻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有一定条件限制,而涉及债务问题时要准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比如,约定的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离婚时隐藏财产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