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9-15 1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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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问题往往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焦点。当夫妻分居很久时,财产的归属就容易让人产生疑惑。分居很久是否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即使夫妻分居很久,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仍然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为止的这段时间,并不以夫妻是否分居为划分标准。
例如,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等,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法律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是一个共同体,双方对家庭都有一定的贡献,即使分居,这种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以及财产共有的状态并没有改变。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比如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关键在于判断财产的取得时间和性质。看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前文所说的从结婚登记到离婚手续完成这段时间内。只要是在这个时间段内获得的财产,一般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财产的性质,要区分是基于夫妻共同劳动、经营或者其他共同行为取得的,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分居前共同投资了一家公司,在分居期间公司产生的盈利,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基于双方之前的共同投资行为产生的收益。
在认定过程中,还需要考虑证据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性质。例如,工资收入可以通过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生产经营收益可以通过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可能会影响财产的认定结果。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为了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要明确知晓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双方可以对家庭中的财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记录下财产的详细信息,如财产的购买时间、价值、存放位置等。
对于重要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折等,要妥善保管。可以将这些凭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丢失或被一方恶意拿走。如果发现一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另一方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防止财产被非法转移。
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要保存好与财产有关的各种票据、合同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双方有经济往来,要通过正规的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记录。夫妻双方也可以在分居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约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在财产问题上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分居很久在未办理离婚手续前,财产通常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分居期间,要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如何确定、分居期间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等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