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9-15 14: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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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抚养权和抚养费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焦点,很多人会有“谁要抚养权谁出抚养费”这样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个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常见疑问。
在法律规定中,并非是谁要抚养权谁出抚养费。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而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而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所需。
这是因为,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愿意独自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法律也是允许的。但这种约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权的确定标准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子女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但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亲疏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导致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或者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通常有以下几种。随着物价的上涨、生活和学习成本的增加,原定抚养费数额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例如,孩子突然患了重大疾病,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此时原定的抚养费显然无法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子女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是支付抚养费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或者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等。比如支付抚养费一方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残疾,失去了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综上所述,抚养权和抚养费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互关系。谁要抚养权谁出抚养费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在实际生活中,还会遇到抚养权争夺、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变更等多种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