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探视权怎样规定

更新时间:2025-09-23 11:56:04

人浏览

离婚孩子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

一、离婚孩子探视权怎样规定

离婚孩子探视权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权利主体

探视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这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天然属性,即使夫妻离婚,这种血缘关系也不会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然享有与孩子见面、交流等权利。

2、协助义务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其不能故意设置障碍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要为对方探视孩子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条件。比如在约定的探视时间,将孩子交给对方等。

3、行使方式和时间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在协议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安排等因素,以确保探视权的行使不会对孩子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4、中止和恢复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比如一方有吸毒、暴力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中止其探视权。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样规定(图1)

二、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类型。

1、看望式探视

看望式探视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到直接抚养方的住处或者指定的地点看望子女。这种方式比较灵活,时间相对较短,一般是在周末或者节假日等时间进行。例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周六到孩子居住的地方,和孩子见面、聊天、玩耍几个小时。

2、逗留式探视

逗留式探视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视子女。这种方式下,孩子可以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共同生活,比如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孩子可以和另一方共同生活几周。这样能让孩子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更深入的交流和相处,增强亲子关系。

3、网络探视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探视也逐渐成为一种方式。当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由于距离等原因无法进行实地探视时,可以通过视频通话等网络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比如在国外工作的一方,可以通过视频和孩子聊天、辅导作业等,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三、如何保障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实现

保障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明确约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明确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详细约定每月探视的具体日期、每次探视的时长等。

2、加强沟通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双方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互相理解和配合。比如在孩子生病或者有重要活动时,及时告知对方,让对方也能参与到孩子的生活中。

3、寻求法律救济

如果一方不履行协助义务,故意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探视权的实现。例如,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4、关注孩子意愿

在保障探视权的过程中,要充分关注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其对探视的态度和想法应该得到尊重。当孩子不愿意见某一方时,要了解原因,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旨在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孩子的正常交流和联系,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良好成长环境。在实际生活中,还会遇到如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孩子出现抵触情绪如何处理、探视权能否转让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孩子探视权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