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9-29 11:00:08
人浏览
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一项法定权利,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若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探视权的行使也需遵循一定原则和规定,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探视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为探视权的行使和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司法保障
当一方的探视权受到侵犯时,即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子女,或者设置障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探视权法律保护体现在多个方面。这对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1、权利法定性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父母双方是否有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都依法享有探视权。这种法定性确保了探视权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利。
2、行使方式和时间的确定
法律允许父母双方就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议执行;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又能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通过司法手段保障探视权的合理行使。
3、对子女权益的保护
法律规定,当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这体现了法律在保护探视权的同时,也将子女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例如,如果探视方有吸毒、暴力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子女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伤害,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中止其探视权,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
当自己的探视权受到侵害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平和、理性的方式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交流,说明探视子女对自己和子女的重要性,争取对方的理解和配合,就探视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持双方的良好关系,减少对子女的影响。
2、寻求第三方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比如可以请求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介入,由他们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这些组织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双方的矛盾。
3、提起诉讼
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享有探视权以及对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探视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有体现。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关于探视权的问题,比如探视权的行使频率如何确定才合理、探视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何处理等。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