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10 14: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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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看孩子通常被称为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对于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离婚后看孩子在法律上的确被叫做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明确了探视权的合法性和受保护性。
2、权利目的:设立探视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子女能够与父母双方保持情感联系和交流,使子女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依然能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其心理和情感造成的伤害。同时,也有助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更好地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
3、行使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例如可以是定期见面、短期共同生活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探视权虽然是法定权利,但也并非毫无限制。
1、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例如,探望方有严重的传染病、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可能会对子女的身体健康或心理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的请求,依法中止其探视权。
2、违反探视约定:如果探视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的方式、时间、地点行使探视权,经多次劝说仍不改正的,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其探视权。
3、保护子女意愿: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意被探望,并且有合理理由的,法院也会考虑适当限制或调整探视权的行使。
为了保障探视权的顺利行使,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双方协商:父母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就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因探视问题产生纠纷。
2、法院判决与执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对于法院的判决,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如果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社会支持:社区、学校等社会机构也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例如,社区可以提供相关的调解服务,帮助父母解决探视纠纷;学校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促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综上所述,离婚后看孩子就是探视权,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但探视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条件,并且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保障其顺利行使。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探视权被恶意剥夺、探视时间和方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等问题。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