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11 10:36:05
人浏览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重要权利,其权益主要包括与子女见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等。探视权能保障子女获得父母双方关爱,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同时,行使方式和时间等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当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1、见面交流权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定期与子女见面,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给予其关爱和指导。例如,每月固定时间在子女居住的地方见面,陪孩子聊天、玩耍。
2、短期共同生活权
在一定时间内,不直接抚养方可以与子女进行短期的共同生活。比如在节假日期间,将子女接到自己家中共同度过,让子女感受完整家庭的氛围。
3、信息知情权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了解子女的成长状况,包括身体状况、学习成绩、兴趣爱好等。直接抚养方有义务向其提供相关信息。
当探视权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协商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直接抚养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拒绝探视的原因,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合理的探视方式和时间。例如,双方可以重新约定探视的具体日期和时长。
2、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直接抚养方进行教育和劝导,要求其配合探视。若直接抚养方仍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3、变更抚养权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直接抚养方长期故意阻碍探视,严重影响子女与不直接抚养方的感情交流,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探视权权益的行使方式有多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看望式探视
即不直接抚养方到子女居住的地方进行探视,这种方式较为常见,对子女的生活影响较小。例如,每周固定一天到孩子家中看望孩子。
2、逗留式探视
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将子女接走并与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比如在寒暑假期间,将子女接到自己家中居住一段时间。
3、网络探视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探视也成为一种可行的方式。不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与子女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其情况。
综上所述,探视权包含多种权益,能保障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联系和交流。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权益受侵害等问题,同时也有多种行使方式可供选择。如果在探视权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探视权的行使时间如何确定、行使探视权是否会影响抚养权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