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的探视权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10-27 14: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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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亲权的重要体现。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目的在于保障子女能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保持情感交流,促进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一、享有的探视权是什么

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1、权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权利的意义

探视权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保持情感交流的机会,有助于子女获得完整的父爱和母爱,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探视权也是其履行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一种方式。

3、行使方式

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式探望是指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享有的探视权是什么(图1)

二、探视权的行使条件

探视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主体条件

探视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子女,不存在探视权的问题。只有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才享有探视权。

2、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这是行使探视权的重要条件。如果父或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例如探视方有吸毒、酗酒、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子女的身体、心理造成伤害,那么法院可以依法中止其探视权。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视权。

3、遵循协议或判决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都应当遵循协议或判决的内容来行使探视权。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或判决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探视权被侵犯怎么办

当探视权被侵犯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协商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拒绝自己行使探视权的原因,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合理的探视方式和时间。这种方式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也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2、寻求有关部门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调解,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这些部门可以从中斡旋,帮助双方解决矛盾。

3、起诉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罚款、拘留等。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它对于子女的成长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维系都有着重要意义。在行使探视权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同时,当探视权受到侵犯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探视权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探视权的行使频率如何确定、中止探视权的具体情形有哪些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