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29 0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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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抚养权并非确定之诉,而是形成之诉。确定之诉是请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争夺抚养权是一方请求法院改变或消灭现有的抚养法律关系,重新确定抚养权归属。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相关的搜索长尾词“争夺抚养权形成之诉的特点”和“争夺抚养权形成之诉的举证要点”也与争夺抚养权的法律性质密切相关,理解这些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处理抚养权纠纷。
争夺抚养权并非确定之诉,而是形成之诉。确定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比如请求确认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而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1、从争夺抚养权的本质来看
在争夺抚养权的案件中,往往是一方认为现有的抚养权归属状况不合理,请求法院改变这种现状,重新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这明显是对既存的抚养法律关系进行变更,符合形成之诉的特征。例如,原离婚协议或判决确定孩子由一方抚养,但随着时间推移,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就是希望通过法院判决改变现有的抚养关系。
2、从法院的裁判结果来看
如果是确定之诉,法院的判决只是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进行确认,不涉及对现有法律关系的改变。而在争夺抚养权案件中,法院一旦判决变更抚养权,就会使原有的抚养法律关系发生改变,新的抚养关系得以确立。所以,争夺抚养权不属于确定之诉。
争夺抚养权作为形成之诉,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这些特点对于理解该类诉讼以及当事人如何参与诉讼具有重要意义。
1、改变既存法律关系
如前文所述,争夺抚养权是为了改变现有的抚养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在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存在改变抚养权的正当理由。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照顾孩子;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严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只有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法院才会支持原告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2、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
抚养权问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和成长环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将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不仅仅关注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还会综合考虑父母的品德、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3、判决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一旦法院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该判决就具有既判力,即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同时,该判决也具有执行力,如果一方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争夺抚养权的形成之诉中,合理有效的举证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1、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
可以提供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的证据、有虐待或遗弃孩子行为的证人证言等。例如,医院出具的对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诊断书,能够证明其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邻居的证言可以证明对方经常打骂孩子,存在虐待行为。
2、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这包括提供自己的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宽敞舒适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良好的教育背景有助于对孩子进行教育培养。还可以提供自己与孩子相处融洽、关心孩子成长的证据,如亲子活动照片、聊天记录等。
3、考虑孩子的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其意愿在抚养权的确定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可以通过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并可以由学校老师、心理咨询师等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孩子的意愿是真实、自主的。
综上所述,争夺抚养权属于形成之诉,其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举证要点。在实际的抚养权纠纷中,还可能涉及到抚养权变更后抚养费的调整、探视权的行使等问题。如果您在抚养权纠纷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