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30 1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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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是有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合肥自然也不例外。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合肥是有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设立的一项制度,该法典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合肥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必然要遵循这一规定。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2、冷静期后的处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后仍坚持离婚,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合肥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1、冷静期的时长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这三十日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期间不论遇到节假日等情况,冷静期都正常计算。
2、撤回申请的程序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3、冷静期届满后的程序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未在该期限内共同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之后双方又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按照离婚登记的程序进行申请。
合肥离婚冷静期对离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1、减少冲动离婚
许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的争吵、冲动等原因而提出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双方有更充分的时间去思考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重新审视婚姻中的问题,有可能修复感情,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2、增加离婚的时间成本
原本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整个离婚过程至少需要三十日的冷静期加上之后三十日的申请发证期,总共六十日的时间。这无疑增加了离婚的时间成本,使得离婚不再是一件可以快速完成的事情。
3、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思考更充分
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有更多时间去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可以更加理性地考虑如何分配财产,以及如何保障子女的权益,避免在匆忙离婚时因考虑不周而产生后续纠纷。
综上所述,合肥存在离婚冷静期,其具体规定和对离婚的影响都是有法可依且具有现实意义的。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冷静期后一方故意拖延不配合办理离婚证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