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31 1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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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后并非直接就能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若任何一方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通过诉讼离婚则不适用冷静期规定。
冷静期过后不是直接就完成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申请发证环节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一个必要的程序,只有双方同时到场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才会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2、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去,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1、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之前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流程就终止了。因为离婚是需要双方自愿且同时完成一系列程序的,一方不配合就无法按照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2、诉讼离婚途径
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冷静期过后三十日内必须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三十日是一个法定的期间。
1、期间的重要性
这个期间是给予双方最终确定是否离婚并完成离婚登记程序的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未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前的离婚登记流程就会作废。
2、合理安排时间
双方应在冷静期届满后及时沟通,合理安排时间在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证,以确保离婚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制度涉及多个重要的环节和时间节点。无论是冷静期内的撤回申请,还是冷静期过后的申请发证等程序,都需要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还存在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和证据要求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