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31 1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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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已废止,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抚养权有相关规定。其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抚养权归属。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还涉及抚养权变更等情况,若一方存在不利子女成长情形,另一方可请求变更。
需要说明的是,《婚姻法》已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抚养权,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子女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母乳喂养等因素也更适合子女的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此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当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子女的意见,因为这个阶段的子女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在实际生活中,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存在抚养权变更的情况。
1、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3、变更抚养权的考量因素
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依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比如,会考虑变更抚养权后子女的生活环境是否更有利于其成长,新的抚养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时间精力来照顾子女等。
抚养权和抚养费是紧密相关的两个问题,在确定抚养权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的数额确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3、抚养费的变更
抚养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子女的成长,实际需要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物价上涨、子女教育费用增加等。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样,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按照原数额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
综上所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抚养权、抚养权变更以及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都有详细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涉及这些问题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果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抚养权纠纷中涉及财产分割、一方故意隐瞒收入以少付抚养费等情况,该如何解决呢?大家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咨询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