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03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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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是有离婚冷静期的。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
登记离婚是有离婚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协议书》《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
1、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之下就决定离婚,而离婚冷静期可以让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冷静思考,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2、冷静期的时间计算
离婚冷静期的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的节假日也计算在内。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具体规定。在冷静期内,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双方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撤回的条件和程序
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亲自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撤回申请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2、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些证件和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若想离婚,需要重新按照离婚登记程序申请。
登记离婚冷静期对夫妻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它为夫妻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时间。
1、积极影响
对于一些因琐事争吵而冲动提出离婚的夫妻,离婚冷静期可以让他们有时间冷静下来,重新沟通和交流,化解矛盾,有可能使婚姻关系得以修复。同时,也可以让双方更加理性地思考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避免在冲动情况下做出不合理的决定。
2、消极影响
对于一些确实感情已经破裂,且急于摆脱不幸婚姻的夫妻来说,离婚冷静期可能会让他们感到痛苦和煎熬。在冷静期内,双方可能还需要继续维持表面的夫妻关系,这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心理上的压力。而且,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离婚冷静期可能会让受伤害的一方继续处于危险之中。
综上所述,登记离婚是有离婚冷静期的,它有着明确的规定,并且对夫妻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但另一方坚持离婚该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