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更新时间:2025-11-03 13: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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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已经实施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适用于协议离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需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了解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对在烟台有离婚需求的人很重要,同时也需关注其与诉讼离婚的区别及冷静期内的财产等相关问题。

一、烟台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烟台已经实施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规定,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烟台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自然也遵循这一法律规定。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实施意义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可能在争吵等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就决定离婚,而冷静期的存在可以让双方有时间冷静思考,理性审视自己的婚姻状况。

烟台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图1)

二、烟台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

烟台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严格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执行。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填写相关申请书等。

3、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烟台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的区别

烟台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明显区别。

1、适用程序不同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时间成本不同

协议离婚加上离婚冷静期,最短需要三十天以上(冷静期三十天加上之后三十天内申请发证)。而诉讼离婚的时间则不确定,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但如果涉及二审等情况,时间会更长。

3、法律效力不同

协议离婚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解除。而诉讼离婚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才解除。并且,法院的判决或调解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烟台离婚冷静期已经实施,并且有明确的流程和与诉讼离婚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如何处理、冷静期对抚养权的影响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