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07 11: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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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日期并非从冷静期算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日期以发放离婚证的日期为准。
离婚日期不是从冷静期算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1、冷静期届满后的程序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只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2、离婚日期的确定
一旦离婚证发放,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而离婚日期是以发放离婚证的日期为准,并非从冷静期开始计算。所以,冷静期只是给予双方一个重新考虑婚姻的时间,并不直接决定离婚日期。
离婚冷静期内是可以反悔的。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之一就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反思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1、反悔的方式
如前文所述,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2、反悔的法律后果
一旦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并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态度,保障了当事人在离婚问题上有更充分的思考和选择。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1、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此次离婚登记程序结束,双方若想再次离婚,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程序。
2、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这种情况表明双方可能暂时放弃了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如果之后双方仍有离婚意愿,可以选择重新申请协议离婚或者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日期的确定、冷静期内的反悔以及冷静期届满未申请离婚证等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双方在冷静期内矛盾激化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