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3 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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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现在离婚是有冷静期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全国范围内包括贵州,协议离婚都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
贵州现在离婚是有冷静期的。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起,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贵州地区自然也包含在内。
1、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因为一时的争吵、冲动就选择离婚,而离婚冷静期可以让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冷静思考,理性地审视自己的婚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贵州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与全国统一的规定一致。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审查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贵州离婚冷静期对财产分割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间接的影响。
1、财产分割协议的稳定性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因为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一方撤回申请,那么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在冷静期内,财产分割协议的稳定性较差。
2、财产状况的变化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一方可能会转移财产、隐藏财产等,这就会对最终的财产分割产生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应当尽量明确财产的范围和分割方式,并可以对财产进行保全。
3、重新协商财产分割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经过冷静思考,认为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合理,也可以重新协商财产分割问题。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新的财产分割协议。
综上所述,贵州现在离婚是有冷静期的,并且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流程,同时也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一些间接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离婚冷静期是否适用于诉讼离婚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