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否发放离婚证

更新时间:2025-11-17 11: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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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不会发放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设定的缓冲阶段,旨在减少冲动离婚。在此期间,夫妻关系仍存续,需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放。相关的还有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处理以及冷静期结束后未申请领证的情况,这些都与离婚冷静期和离婚证发放紧密相关。

一、离婚冷静期是否发放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不会发放离婚证的。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增的一项制度,其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1、冷静期的性质

这三十天的冷静期是一个缓冲阶段,在此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还是合法的夫妻。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在这个时间段内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并发放离婚证。

2、后续流程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只有当审查符合离婚条件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予以保存。

离婚冷静期是否发放离婚证(图1)

二、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还会发离婚证吗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是不会发放离婚证的。这体现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1、反悔的处理方式

如前文所述,一方反悔后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旦撤回申请,离婚登记程序就会终止。因为离婚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当一方不再愿意离婚时,就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

2、对后续的影响

如果一方反悔撤回申请后,另一方仍然坚持离婚,那么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双方的婚姻状况、感情是否破裂等问题,并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而不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三、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未申请领证还会发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未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是不会发放离婚证的。

1、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是双方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有效期限。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双方没有在这个期限内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就自动结束了。

2、后续处理办法

如果之后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与离婚证的发放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无论是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还是冷静期结束后未申请领证,都会对离婚证的发放产生影响。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冷静期内发生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