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8 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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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在协议离婚时需经历的一段时间。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离婚申请无效。相关的两个长尾问题分别涉及离婚冷静期超过后再次申请离婚的流程以及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法律后果,这些问题对于理解离婚冷静期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日未完成后续程序则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申请无效。
1、法律规定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予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冷静思考婚姻关系。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减少不必要的离婚,对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2、冷静期的计算方式
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这三十日是自然日,包含法定节假日。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是工作日,双方需在工作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离婚冷静期超过导致离婚申请无效后,若夫妻双方仍决定离婚,需重新启动离婚申请流程。
1、再次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再次经历冷静期
再次申请后,依然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具有明确的法律后果。
1、撤回离婚申请
一方反悔后,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2、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一旦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双方若想再次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3、诉讼离婚途径
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制度对离婚程序有重要影响,了解离婚冷静期超过多久无效、超过后再次申请离婚的流程以及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至关重要。还有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如何处理、冷静期对抚养权争夺有何影响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