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9 14: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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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处于离婚冷静期却不愿离婚时,可通过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来终止离婚登记程序,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若是诉讼离婚冷静期,则可向法院表明不想离婚的意愿,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还涉及冷静期不愿离婚财产处理、对方不同意不离婚的处理等相关问题。
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愿离婚有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协议离婚冷静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2、诉讼离婚冷静期
如果是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设定了冷静期,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表明自己的意愿,提供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日常的聊天记录、共同旅游的照片、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若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可能会不准予离婚。
冷静期内不愿离婚,财产的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未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前只是提出了离婚并申请登记,但尚未就财产分割达成具体协议,那么在决定不离婚后,财产仍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进行管理和使用。夫妻双方可以继续共同支配家庭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2、已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若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已经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但在冷静期内决定不离婚。此时,该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离婚未实现,协议所附条件未成就。不过,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议对部分财产进行处理,比如一方自愿将部分财产给予另一方作为补偿等。
当冷静期一方不愿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也需要分情况处理。
1、协议离婚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冷静期内出现这种情况,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不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登记程序就会终止。而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2、诉讼离婚情况
在诉讼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的一方要积极向法院举证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比如证明双方在生活中相互关心、相互扶持,偶尔的争吵不足以导致感情破裂等。而坚持离婚的一方则需要继续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离婚冷静期内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不同原因导致的不愿离婚处理方式、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等。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