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南宁实施了吗

更新时间:2025-11-25 10: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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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了离婚冷静期在南宁的实施情况。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起,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南宁正式实施。这一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理性思考的时间。同时还介绍了离婚冷静期内的相关程序以及其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如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稳定等。

一、离婚冷静期南宁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在南宁已经实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南宁自然也包括在内。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实施意义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现代社会,一些夫妻可能因为生活中的琐事、争吵等原因,在情绪激动时就决定离婚。离婚冷静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双方能够冷静下来,理性思考婚姻问题。这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减少因冲动离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离婚冷静期南宁实施了吗(图1)

二、南宁离婚冷静期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南宁离婚冷静期的具体程序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对南宁家庭有什么影响

离婚冷静期对南宁家庭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1、积极影响

降低了冲动离婚率。许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思考,认识到婚姻中的问题并非无法解决,从而放弃了离婚的念头。这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完整性,为子女提供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促进了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有时间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的行为和态度,增进彼此的理解,可能会改善夫妻关系。对社会稳定也有积极作用。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稳定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2、消极影响

也有部分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可能会给一些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的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在冷静期内,他们可能会继续受到伤害,无法及时摆脱不幸的婚姻。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在南宁已经实施,并且有其明确的程序和对家庭产生的多方面影响。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