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冷静期有几次

更新时间:2025-11-25 1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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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冷静期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在协议离婚中,通常只有一次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双方仍要离婚,需重新申请,又会经历一次新的冷静期。

一、成都离婚冷静期有几次

在成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从流程上来说,每一次完整的离婚登记申请对应一次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1、一次申请对应一次冷静期

如果夫妻双方首次申请离婚登记,就会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此次离婚登记流程就结束了。若之后双方又决定离婚,那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开始计算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2、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冷静期过了,双方没有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去办理离婚证,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若还想离婚,同样要重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成都离婚冷静期有几次(图1)

二、成都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成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让夫妻双方在情绪冷静后,更加理性地对待婚姻关系。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该条法律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离婚冷静期的标准,成都也不例外。这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保障了婚姻制度的稳定。

2、具体流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成都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和影响

成都离婚冷静期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影响,对社会和家庭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1、减少冲动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提出离婚。离婚冷静期给予了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能够在情绪平复后,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很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沟通和思考,会选择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避免了因冲动而造成的家庭破裂。

2、维护社会稳定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的和谐至关重要。离婚冷静期制度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离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让他们能够在相对稳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3、促进婚姻经营

离婚冷静期也提醒夫妻双方要更加重视婚姻关系的经营。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反思婚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提高婚姻质量。

综上所述,成都离婚冷静期在每次完整的离婚登记申请中只有一次,但如果申请流程中断后重新申请,就会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制度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冷静期内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变更、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