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01 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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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成都市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成都市离婚是有冷静期的。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该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自然也包括成都市。
1、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根据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设置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可能在发生争吵等情况下,在情绪激动时就决定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可以让双方有时间冷静思考,理性对待婚姻关系,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发生,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成都市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严格按照《民法典》及相关婚姻登记规定执行。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成都市离婚冷静期对夫妻权益既有积极影响,也可能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方面。
1、积极影响
对于一些冲动型离婚的夫妻来说,冷静期给予他们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失去婚姻。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充分沟通,解决矛盾,有可能修复感情,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长远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对子女的成长和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2、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一些确实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的夫妻来说,冷静期可能会让受害方继续处于不利境地。因为在冷静期内,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可能会让受害方继续受到伤害。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成都市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平衡好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
综上所述,成都市离婚有冷静期,并且有明确的流程规定,对夫妻权益也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如冷静期内财产分割出现争议、冷静期后一方故意拖延不办理离婚证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