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后有冷静期吗

更新时间:2025-12-01 10:24:11

人浏览

摘要:登记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

一、登记离婚后有冷静期吗

登记离婚是有冷静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可能在争吵等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就决定离婚,冷静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双方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和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

2、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冷静期的时长是固定的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在这三十日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离婚后有冷静期吗(图1)

二、登记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登记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应对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的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1、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的立法目的

立法者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夫妻双方在做出离婚决定时更加谨慎,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家庭破裂。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因为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婚姻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登记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在登记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是有相应的处理办法的。依据法律规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1、撤回申请的程序

反悔的一方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2、后续的处理

一旦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如果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可以重新协商并再次申请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在实践中,一方反悔撤回离婚申请后,双方可以就婚姻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尝试解决矛盾和问题,修复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登记离婚有冷静期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婚姻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在冷静期内,双方要认真思考婚姻关系,若遇到一方反悔等复杂情况,也有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如果你还有关于离婚冷静期、离婚程序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