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第几条规定

更新时间:2025-12-10 09: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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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

一、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第几条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该条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立法目的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在发生争吵后,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就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冷静下来后又后悔不已。离婚冷静期给予了夫妻双方一段时间去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

2、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第几条规定(图1)

二、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具体实施流程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具体实施有一套明确的流程。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受理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审查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4、登记(发证)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离婚冷静期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离婚冷静期对婚姻关系有着多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它有助于维护婚姻稳定。

1、积极影响

许多夫妻在冲动之下提出离婚,冷静期给了他们时间去平复情绪,重新沟通,有可能使他们放弃离婚的念头,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这对于家庭的稳定以及子女的成长都有着积极的意义。离婚冷静期也促使夫妻双方更加谨慎地对待婚姻,在决定离婚前会更加深思熟虑。

2、消极影响

也有部分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可能会给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受家暴的一方急于摆脱婚姻关系,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可能会使他们继续处于危险之中。不过,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受家暴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和实施流程,对婚姻关系也有着复杂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