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冷静期开始了吗

更新时间:2025-12-16 1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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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施。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起,全国范围内包括福建都正式施行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三十日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一、福建离婚冷静期开始了吗

福建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了。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起,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包括福建正式落地。这一制度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实施意义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冲动离婚的现象。它促使夫妻双方在做出离婚决定前更加慎重地思考,也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福建离婚冷静期开始了吗(图1)

二、福建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福建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后,需要按照一系列步骤来完成整个离婚登记过程。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需携带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3、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福建离婚冷静期有哪些特殊情况

在福建实施离婚冷静期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1、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2、冷静期内一方失踪或死亡

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宣告其失踪,之后再进行离婚相关的处理。若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3、冷静期内发生家庭暴力等情况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发生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尽快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福建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施,并且有着明确的流程和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相关问题可能还有很多疑问,比如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等。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