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离婚也有冷静期吗

更新时间:2025-12-16 0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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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一项全国性的法律规定,四川也不例外。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不过,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

一、四川离婚也有冷静期吗

是的,四川离婚是有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四川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定。

1、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2、冷静期后的程序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川离婚也有冷静期吗(图1)

二、四川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四川协议离婚冷静期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性,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1、冷静期时长

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这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关系,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

2、申请撤回的方式

在冷静期内,若一方要撤回离婚申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这一过程确保了撤回申请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这个期限内共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申请程序。

三、四川诉讼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四川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与协议离婚不同,它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1、适用情形

当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时,往往会选择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诉讼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整个诉讼过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行,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3、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强调夫妻双方的自愿和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更注重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婚姻纠纷,以法律为依据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四川离婚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有冷静期,这是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而诉讼离婚则没有冷静期。大家可能还关心四川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等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