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12 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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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构成危险驾驶的驾驶行为有多种。常见的包括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这些行为都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法律对其有明确的界定和处罚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驾驶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追逐竞驶主要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危险驾驶行为。比如在城市道路上,两辆或多辆车为了比拼速度,在车流中频繁穿插、超车,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这就属于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这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精会影响人的神经系统,导致驾驶员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视力模糊等。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无法正常控制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每年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伤亡事故不在少数,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校车和旅客运输车辆承载着众多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严重超员,车辆的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会受到极大影响,增加了刹车距离和失控的风险。而严重超速行驶则会使驾驶员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降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很难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例如,校车超员一倍以上,或者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都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如未按规定配备防护设备、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一旦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将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巨大的危害。例如,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车辆在人口密集区域违规停车,就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对于危险驾驶中追逐竞驶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1、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追逐竞驶的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寻求刺激、比拼速度等目的而实施追逐行为。如果只是正常的超车行为,没有主观上的追逐故意,则不构成追逐竞驶。例如,在高速公路上,一辆车为了避免与前方慢速行驶的车辆长时间并行,进行了一次合理的超车操作,这不属于追逐竞驶。
2、客观行为
追逐竞驶的行为通常表现为高速行驶、频繁超车、突然变道等。判断是否构成追逐竞驶,需要考虑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比如,在一定路段内,车辆的平均速度明显高于该路段的限速,并且频繁进行超车和并线操作,干扰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就可能被认定为追逐竞驶。
3、情节恶劣的判断
情节恶劣是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必要条件。情节恶劣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追逐的时间、地点、车辆数量、造成的后果等。在交通高峰期、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追逐竞驶,或者因追逐竞驶导致其他车辆紧急制动、碰撞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醉酒驾驶机动车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1、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旦被认定为醉酒驾驶,驾驶员将面临刑事处罚,留下犯罪记录,这会对其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公务员、律师等职业可能会因为犯罪记录而失去工作资格。
2、行政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员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这会给驾驶员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多种驾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除此之外,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何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中哪些具体违规行为会被认定危及公共安全等问题也备受关注。如果您在这些方面还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