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18 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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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项罪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即构成危险驾驶罪。该罪侵害公共安全,可能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罪名。它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特定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
1、行为类型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例如在城市道路上,两辆或多辆车为了竞技、寻求刺激等目的,高速行驶、频繁超车、别车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其他正常行驶车辆、行人的安全。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即属于醉酒驾驶。三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这关系到众多乘客的生命安全,超员和超速会极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四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一旦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2、犯罪客体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因为这些危险驾驶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会对不特定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
3、刑罚
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需要依据一系列标准。
1、主体标准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无论是普通公民、公职人员还是其他身份的人,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2、主观方面
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仍然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比如醉酒驾驶的人,明知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有危险,但还是选择开车上路。
3、客观行为标准
如前文所述,必须符合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超员超速从事校车或旅客运输、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认定,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醉酒驾驶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对于超员超速,有明确的额定乘员和规定时速标准,超过一定比例即构成严重超员超速。
4、道路范围
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虽然都与驾驶机动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但存在明显区别。
1、主观方面
危险驾驶罪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仍然实施。而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是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醉酒驾驶是故意犯罪,而正常驾驶过程中因疏忽没有注意路况导致事故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客观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后果,都构成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比如,醉酒驾驶即使没有发生碰撞等事故,也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普通驾驶行为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后果时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3、刑罚
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而交通肇事罪根据不同的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有其明确的定义、认定标准,并且与其他相关罪名存在区别。在生活中,还有很多与危险驾驶罪相关的问题,比如危险驾驶罪的自首认定、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争取缓刑等。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