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不予处罚的标准

更新时间:2025-12-16 0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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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不予处罚需符合一定标准。一般来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不予处罚。此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法定情形也会导致不予处罚。同时,对于一些初犯、偶犯,盗窃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且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不予刑事处罚。

一、盗窃罪不予处罚的标准

盗窃罪不予处罚存在多种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自然也就不予刑事处罚。比如,行为人只是偶尔顺手拿了他人价值极小的物品,且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不认定为犯罪。

1、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特殊情节下的不予处罚

对于一些初犯、偶犯,盗窃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而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例如,年轻人因一时经济困难而实施了小额盗窃,事后主动归还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司法机关可能综合考虑给予从宽处理。

盗窃罪不予处罚的标准(图1)

二、盗窃罪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在多种情况下盗窃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除了前面提到的法定情形外,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1、从犯罪情节角度

如果盗窃行为是在特定的情境下发生,且情节较为轻微。比如,因生活所迫,为了给家人治病而实施盗窃,盗窃数额不大,事后积极归还财物,这种情况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能会免予刑事处罚。另外,盗窃未遂且未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免予刑事处罚。

2、从行为人的表现角度

行为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并且主动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同时,行为人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前科,此次盗窃属于偶发事件,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有可能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3、从被害人态度角度

如果被害人对行为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且不希望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也会对司法机关的处理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会考虑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被害人的谅解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矛盾得到了缓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三、盗窃罪数额较小是否不予处罚

盗窃罪数额较小并不一定不予处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虽然盗窃数额是衡量盗窃罪的一个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

1、数额较小但构成犯罪的情形

即使盗窃数额较小,但如果行为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依然构成盗窃罪。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些行为即使数额较小,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数额较小且可能不予处罚的情形

如果盗窃数额较小,且不具备上述特殊情形,同时符合前面提到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等,可能不予处罚。例如,行为人在超市顺手拿了价值几十元的商品,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归还财物,这种情况下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盗窃罪不予处罚涉及多种情形和因素,包括法定情形、行为人的表现、盗窃数额及情节等。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立案标准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