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停在路左侧且放置超宽千层板,无警示措施,电动车撞上导致骨折,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三轮车车主大概率要承担一定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三轮车车主的过错 :三轮车停在路左侧,若该位置并非合法停车区域,如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行为属于违法停车。同时,车上放置超宽的千层板且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如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放置警示标志等,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及观察判断,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放置过错。
电动车驾驶人的过错:如果电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逆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或者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保持安全车速等,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例如,若电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三轮车车主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但如果电动车驾驶人也存在一定过错,如行驶速度过快,未能及时避让超宽的千层板,则双方可能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
在实际责任划分中,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如现场的痕迹、车辆行驶轨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综合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按照交通法规准确划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