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个前朋友自愿赠予4000元现在要求我还我该怎么做
答 赠与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主要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情形:
一、任意撤销权
行使条件
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动产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
赠与合同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如救灾、扶贫、助残等)。
赠与合同未经公证。
例如,甲将未交付的汽车赠与乙,此时甲可随时撤销赠与;但若赠与合同已公证或涉及公益性质,则不可撤销。
法律后果
撤销后,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仍有效,赠与物所有权不变。
二、法定撤销权
行使条件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例如,丙将房屋赠与丁并约定丁需照顾丙晚年,但丁未履行该义务,丙可撤销赠与。
法律后果
撤销后,无论赠与财产是否已转移,均需返还赠与物,赠与关系自始无效。
三、注意事项
除斥期间:赠与人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权利消灭。
特殊情形: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但可因法定事由撤销。
若涉及赠与财产的撤销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