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除1千多元社保的行为不合法,若申请劳动仲裁且证据充足,仲裁委大概率会支持你要求单位退还多扣工资的诉求。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仅能依法代扣职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且需按月告知缴费明细。职工社保个人缴纳比例固定,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约2%、失业保险0.2%-1%,以你3000元工资算,个人社保缴费仅300元左右,和社保系统显示的明细一致,单位扣除1100元远超法定个人应缴额度,属于违法克扣工资。
你申请仲裁时,只要准备好工资条(证明扣款1100元)、社保缴费系统明细(证明个人仅缴300多元)、劳动合同等完整证据,就能充分证实单位多扣费用的事实,仲裁委通常会支持你的返还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