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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
更新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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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司法解释
罪名概念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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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临说明:
【律师介入】案情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经济状况不允许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其他罪名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走私制毒物品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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