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超 律师
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即使其将信用卡出借给借卡人使用,作为出借人仍负有归还透支款的义务。但出借人在明知借卡人在外欠债,没能力偿还的情况下,默许、放任借卡人利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且在银行催告后仍拒不偿还,数额较大的,可以推定出借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应作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答于 2023-09-28 02:06:41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