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是否能要回,取决于转账的性质。 如果转账时在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中表明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该笔款项为借贷关系,在感情结束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如果转账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琐碎的转账、来往,则应视为一般赠与,在感情结束时不能要求返还。 另外,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有证据证明系借款外,否则要求对方返还时,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恋爱期间的款项往来,应把借款和示爱区分开来,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3-09-30 16:12:28